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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绿翠绿的故乡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三, 23 05月, 2012

我以为五月的故乡一定会是山花烂漫的季节。好多个春天没有回到故乡了,满山遍野的鲜花总是故乡的五月留存在我脑海里的最深记忆。

我在这样一个五月里,带着灿烂的憧憬回到了故乡。我在故乡发现,原来我的记忆一直都是模糊和错误的,已经进入初夏的故乡,虽然不缺少各式各样的山花,但更多的鲜花早已开过了季节。核桃树上接满了沉甸甸的小核桃,桃树叶隐藏着毛茸茸的小桃子,挂满枝头的杏已经泛黄,吃起还很酸很酸,樱桃索性早已都没有耐性等我归去了。至于那金黄金黄的连翘花,紫红紫红的野凉粉花,还有那雪白雪白的刺梅花,也早已在我尚未归去的时候,无奈地从枝头凋零。

那么多鲜花,都没有来得及等着我归去。这让我的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愧疚感。

我本来是想和故乡的鲜花赴约的。我一直都是个爱花的人,尤其是爱山上无人种植、无人照料的野花。我爱花的秉性,早在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已经形成。大山里的孩子,伙伴是最少最好的,尤其是我家所在的那个仅有两户人家的山洼,童年更是缺少了很多玩伴。每一个春天来临,总有那么多鲜花陪着我。我和奶奶,会晚上小篮子,在开满鲜花的山林里,在绽放各种颜色的田埂上,快乐地走来走去,我们将各式各样的野菜,用小刀剜割掉后装进小篮子里,同时那收获了一肚子的花的芳香。那时候奶奶总是喜欢将成串的连翘花,编成花环带在我的头上。她直夸孙子漂亮,其实,如果带上了那金黄的花环,谁都是漂亮的。

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很惨然。其实野菜也是会开花的,只是一旦等到野菜开了花,叶子就老了,我家的小猪就不吃了。我们只能赶在它们开花前,就赶快将其剜掉。故乡的野花实在太多太多,多得让我们不知道珍惜。几十年后,当我在城市里的某一个角落,哪怕是看到一株开得并不热情的油菜花,或者是一棵懒洋洋的忘忧草开花,我都会那么惊喜地忍不住俯下身子,怜爱地抚摸他们。其实,城市里并不缺少花朵,牡丹、蝴蝶兰、玫瑰花、菊花,不过他们总是那么娇艳,娇艳的让人反胃,娇艳得让人感觉有些虚假。

多年以后,总有人说我的性格有些偏女孩。我知道,其实我和女孩一样,对花有一种特别的偏爱,尤其偏爱的是开在室外的无人培育的野花。

我在这个五月回到故乡,本来是要与故乡的鲜花赴约的,却被遥远的回忆欺骗。也难怪,我已经有太多的年头,没有在春天回故乡了。以至于忘记了,五月并非就是故乡的芳菲季节。

不过,五月的故乡花儿虽然不多,但同样别有一番韵味。那翠绿翠绿的颜色,像墨水一样让故乡的山山水水充满了灵动。那绵延起伏的山峦,到处都披上了翠绿色,微风一吹,绿波荡漾,沁人心脾。

只是,那么好的绿色,却缺人欣赏。走向故乡的五月,十里八村难见到一个年轻人或者小孩,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去了,小孩子很小就不得不到乡镇上上学,偶尔能见到一些老人,他们或在山路上蹒跚行走,或在坡地里插红薯苗。他们动作迟缓,老态龙钟,不知道再过几年,故乡的山坡上还会不会有人,故乡的这些坡地里,还不会种上庄稼。我其实已经看到了,故乡的田野里,成片成片的野菜早已开过了花,长得快有一人高,那么多荒芜的土地,都成了野草野菜的乐园。

我从城里来的朋友,穿着金黄色的衣服,把身子伏在一从我已经忘记了名字的黄花之间,忘情地嗅。他笑靥如花,和故乡那柱开得狂野的黄花一起,相融成一体。这个镜头我无法遗忘,但我自己不想做作,多年之前,我曾经那么自然地融入在故乡的花层之中,这一次,我只想在满园荒芜、残破不堪的校园里,和那所早已被废弃的校园合了个影。多年之前,我就是从那所学校里学到知识,并逐渐走进城市里的。

甜蜜之旅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日, 20 05月, 2012

这算得上是一次甜蜜之旅,青山、绿水,身边还有陪伴的人。13至19,短短一个星期,那绝对是人生中少有的幸福日子。我有许多感谢,但在这里只想感谢人生,感谢人生中那些奇妙的、说也说不清的缘分。

在这里向两个人发出祝福,一个是遥远的意大利,尤文图斯传奇球星皮耶罗,他正式宣布离开尤文。这个专一的男人,我向他祝福,祝他今后的路越来越好。另一个是我国的东北,台球明星梁文博大婚,梁是我喜欢的一个体育明星,向他送去新婚的祝福。

有女儿的爸爸像块宝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日, 6 05月, 2012

对于一个内敛、低调的男人来说,无论当众还是私下里说“我爱你”都是件难以启齿的事,但自打有了女儿之后,这个难以突破的障碍土崩瓦解。据说孩子如果在童年时期感受到足够多的爱意,就会成长为一个内心明朗、快乐的人,于是每天对女儿说“爱你,宝贝女儿”成了我的一件功课。

两岁的女儿也不擅长表达爱意,每次听到老爸说“爱你”,幸福的小脑袋往爸爸的肩膀上一靠,脸蛋儿就藏到爸爸脖子里去了。突然有一天,小女生从嗓子眼里低低地说了一句话,刚开始没听清,后来蓦然想到她原来说的是“爸爸,我爱你”。啊,这个漫长的爱意表达课终于上成功了。

小妞喜欢唱歌,还喜欢改歌词,她最爱唱的那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其中的关键词被她调换了,改成了《世上只有爸爸好》。特别在唱到那句“有爸爸的孩子像块宝”时,吐字虽清晰,但节奏被打乱,别有一番可爱的味道。听她唱这歌的时候,内心忍不住想,“有女儿的爸爸”何尝不是也像块宝?一个活宝。

有段时间在微博上追着看一位名叫“速写本子”的网友画他的女儿。画中女儿睡觉的姿态千奇百怪,但每一个姿态都是极致地萌,让人感叹世间怎么会有如此可爱的小动物。后来“速写本子”的画结集出版成了一本名为《爸爸的木朵》的书,书的内容简介中有这样一句话,“我有一个女儿,我一定好好爱她。”这句话一点也不煽情,但却没法不让人赞同,一辈子有幸成为父女,除了好好爱她别无他法。

天下有女儿的爸爸的心都是相通的。男人对待儿子的爱可谓多种多样:有严加管教、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有放任自流,相信“树高自然直”的;也有无比宠爱的,但这宠爱持续不了多长时间,等儿子过了两三岁的可爱阶段,进入到“狗都嫌”的调皮阶段,爸爸就会忍不住要打屁股了。但女儿不一样,女儿长到五六岁、七八岁了,看上去都是毛茸茸的小动物,那么柔软,那么讨人喜欢,让人想把自己拥有的一切都给她。

我特别喜欢一个人牵着女儿去散步,走走停停,遇到蚂蚁停下来看一会儿,遇到一朵小紫花停下来看一会儿,风吹来了帮她戴好帽子,沿着马路一直走下去,简直神气极了。有了女儿之后,已经有点害怕自己老去,因为自己老去意味着女儿长大,她迟早要离开爸爸身边,去拥有属于自己的世界,那个时候,爸爸还能是女儿的保护伞吗?

有女儿的爸爸即便年龄大了,也是个忧郁的小老头儿。儿行千里母担忧,要是女儿行千里,那最担忧的该是爸爸了。所以,要珍惜和女儿在一起的时刻,不要错过她成长的每一个时刻,让她的生活中,始终有爸爸为她敞开怀抱。

长多大都是孩子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三, 2 05月, 2012

爱从来不分贫富贵贱。无论命运将你抛向何地何方,无论是在贫瘠的山地,还是在硝烟弥漫的战场,还是在要什么有什么的天堂,它从来都会在那里生根发芽。

阿米尔和哈桑,本来是两小无猜的两个少年,但命运的安排,让他们的境遇有了天壤之别:一个是少爷,一个奴仆,一个是普世图人,一个是阿扎拉人,一个在十多岁的时候就到了美国,一个一直在贫瘠的阿富汗生活。他们的命运千转百折,但因为年少时的友谊,因为爱,他们置死都对对方有着那么深厚的感情,他们为了彼此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哪怕是在一方深深地伤害了另一方之后,哪怕是在一方到了美国另一方留在阿富汗并被塔利班武装人员打死之后。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美国兰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用第一人称讲述的阿富汗少年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和哈桑本来是很要好的童年伙伴,哈桑时时弟弟护着阿米尔,为他甚至愿意付出生命。但是,阿米尔却在因为救自己而遭受恶人凌有暗香盈袖辱时选择了退缩。他因为背叛而懊悔不已,直到多年之后终于得到救赎的机会,他在哈桑死后重返阿富汗,用生命救出了哈桑的孩子索拉博并将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小说的情节让我多次泪流满面,而小说讲述的故事,让我在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真的是一个悲剧的故事,也是一个悲惨的故事,但因为有了童年的友谊,有了一生的爱,并且有了那些为爱心甘情愿付出的人,整个小说让我们感觉那样温暖,那样感动。他让我们在观看故事的同事,情不自禁地想让自己身临其境,成为其中的一员。真的,如果我有那个伙伴,那会是我一生的幸运,如果我爱着的人遇到了困难,我会想哈桑和阿米尔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当我轻轻地合上这本书时,脑海里思绪翻滚。为什么生活在如天堂般的美国,远离硝烟弥漫的阿富汗,阿米尔仍然有着挥之不去的愁绪,仍然想着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故土?那里毕竟只是他生活了十多年的地方啊?我知道,那是因为哈桑,那个最忠于他的奴仆,那个童年时最好的伙伴,那个为了他可以千千万万遍付出的人。我在想,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是阿米尔,都在不断追寻那早已消逝的哈桑,或而失望,或而欣慰,或哭或笑。人生也许就是在不断怀念和追寻过去中度过的,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

合上书,我想起了我的童年,想起了童年的那个村庄,那个村庄了曾经和我一起光着屁股长大的他们和她们,想起了我和他们在崎岖的上路上上学、下学、打闹的情景,想起我们在故乡漫山遍野地疯跑。那时候我们从来都没有过什么思想,更不会像《追风筝的人》里面的阿米尔,有着那么细腻的情感和思绪。我们走着走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那么自然而然地走散了,有些人走散中风中,有些人走散的灶台的炊烟里,有些人则走散在远方。我们没有来得及听长大的声音,没有来得及向彼此说一声告别,或者说不知道如何说告别,就像阿米尔和哈桑,我们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他和她的身后,望着那些远去的背影任思绪翻滚,却从没有勇气走上去,挽留一下他们,也挽留一下时光。

我给童年的伙伴伙伴最好的伙伴打电话。这个春天,故乡的山坡上正山花烂漫,陪伴我走过童年的王大爷,在地里干活时突然一头栽倒在地里,将自己化为脚下的一抹泥土。这时候我正背井离乡,在异乡的街头艰难谋生,我没能归去,没能在故乡送他一程。王大爷的儿子,就是我童年最好的伙伴。我在电话里表示我的悲伤和问候,电话那头,他哭泣得像个孩子,他呼唤我回去,呼唤我回家再坐一坐。我们都漂泊在外,我们都多年没有回家了,亲人一个个离开我们,如若再不回家,我们或许真会像阿米尔那样,归去时一切物是人非,收获的只有愧疚和伤感。

他在电话里向我承诺,我回家时,他一定回去陪我,和我一起,陪我的父亲喝杯酒,在我们童年常去的山头转一转。他不知道,我的父亲早不喝酒,他年级大了,有高血压,有心脏病,医生告诫我如果再让父亲喝酒,我也不用在外面上班了,回老家照顾父亲吧。坦诚地说,听到医生这样说后我很害怕,除了害怕父亲生病外,更害怕自己因此丢了饭碗回老家。童年时在故乡慢慢成长,少年时离开故乡到外面求学,青年时抛弃故乡在外工作,中年时,故乡已经离我越来越远,我还能回去吗?回去又能做什么呢?

无论如何,朋友的话还是让我很感动,它和《追风筝的人》给我的感动一样,这是两小无猜的记忆,这是纯真无暇的感情,这是爱和友谊的力量。毕竟,对于故乡,对于父老乡亲,对于童年,对于那些一起长大的伙伴,我们长得再大,在他们的怀里,都只会是一个孩子,永远是一个孩子。   

一生“路遥”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五, 27 04月, 2012

一生有许多“路口”注定会让命运发生转变,十七年年前的那个寒假,有本叫《平凡的世界》的长篇小说的出现,是我人生路上最重要的一次转折。

那时候我在鄂西北一所县城高中读高一,上半年的学费没有交,春节过后又有几百元的学费毫无着落。我没有领期末考试成绩单,就匆匆离开了学校。对于一个刚刚入城半年的山里孩子来说,他想求学的愿望,在贫困的家境面前显得那样遥不可及。既然无力改变现实,我在心里只能艰难地作出退学的决定。我在那样一个万木萧条的冬天回到故乡的村庄,回到了那个风雨飘摇的家。木讷的父亲、聋子母亲、辍学的弟弟,我不知该对他们说些什么,也不想和他们说些什么。我知道,不久以后,我也会和他们一样,和那个村庄里所有的人一样,湮没于村庄,在村庄度过我不用想就能看得见未来的一生。

几天后,一位初中的女同学到我家玩,带给了我一本褐色封皮的书籍,它就是后来常被我提及、让我感恩一生的《平凡的世界》。我当时根本体会不到那位女同学给我带的这本书的用意,书的封面设计实在太平凡,就和他平凡的名字一样,激不起我阅读的兴趣。女同学走后,我就将书仍在一边,独自感伤。成绩不错,又上了高中,就这样辍学,我当然不甘心,但不甘心又能怎样?就是在这样的心境下,我有什么心情去读一本小说呢?

我没有读,想不到只有小学文凭的弟弟,却在当天晚上拿起了那本书。弟弟其实也是爱书的,上学时成绩也很好,只不过贫困的父亲实在无力供我们两个读书,为了让我有个好的未来,弟弟主动选择了退学。我没有想的是,当天晚上,和我谁在一个床上的弟弟,竟然拿起了那本书就再也没有放下,他就着昏暗的煤油灯整整看了一夜,第二天他早晨揉着红红的眼圈对我说:“哥,这本书写得太像我家了,你看看吧。”

就那样,《平凡的世界》才算真正进入了我的视野。和弟弟一样,我翻开那本书,就再也没有停下来。那个寒假,我和弟弟谈论着书中的主人公,他劝我一定不能就此辍学,那样不仅耽误了自己,也耽误了整个家庭。“我很快就可以出去打工,挣钱供你上大学。”十五岁的弟弟坚定地说。他的坚定,他的自信,让本来就不愿意退学的我,重新有了上学的打算。我要学《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平,我要像孙少平一样,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的苦难,我要读书,要靠读书改变全家的命运。

那个寒假过后,我又走进了学校。学费还没有交,当我向老师请求先欠在那里时,我没有再向从前一样自卑地连头都不敢抬,我给老师说我将来一定会还。后来我因为没有考上大学而选择复读依然没有学费时,我甚至给校领佳节又重阳导写过信,希望继续留在学校里读书。多少个挑灯夜读的夜晚,女同学送我的那本《平凡的世界》就静静地放在我的书桌边,累的时候,饿的时候,孤单的时候,为生活发愁的时候,想停下的时候,我都会翻开这本书,书里的许多细节,都会让我忍不住泪流满面。原来,这个世界上并不只有我一个人在经受着贫困的折磨,也并不只有我一人在为理想不能实现而困扰,这些有着和我一样处境的人们,比如孙少平,无论生活怎么对待自己,无论经历多少磨难,内心的那份信念,是从未曾泯灭的啊。

那时候我疯狂地爱上了《平方的世界》,爱上了路遥。家乡的那个县城不大,想找一家书店都很难,但我硬是走遍了县城的各个角落,买到了路遥的所有文集。我读他的《人生》,读他的《在困难的日子》里,常常泪水滂沱。

第二个高三毕业时,我终于考上了一所不算出名的大学,总算是圆了自己的梦想。那是1999年的秋天,家乡的小镇每天都会被毒辣辣的太阳猛烈地烘烤,我一直奔波在村庄和乡镇之间,奔波亲戚、朋友以及乡镇府的官半夜凉初透员之间,为的就是凑一点上大学的学费。我浑身疲惫,被太阳晒得脸上蜕皮,依然没能凑到哪怕是一分钱。不过,无论落魄到什么样子,我都没有丧失掉内心强大的信念,因为我心里有路遥,我知道,他笔下的那些人物,是我的榜样,同时也是为我而写。

那是1999年的夏天,当年送我《平凡的世界》的那个女孩,已经是家乡小有名气的一个商人,她再也不会为钱发愁。不过,当我向她借钱或者让我给我做贷款担保人的时候,她在城市里躲着我不见,好像我是瘟疫一样。那个时候,她也许早已忘了那本《平凡的世界》吧。

三干爷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日, 22 04月, 2012

我的故乡,又向远方滑落了一步。

昨天晚上吃饭时忘带手机,回家时看到平时没啥事一般不联系的弟弟的电话。回拨电话,弟弟的一句话让我不知所措了好长时间,他说:“三干爷死了!”

三干爷死了?这怎么可能呢?我是说什么都没有这个心理准备的啊!虽然三干爷已接近九十高龄,但在我心里,死亡这个字眼,离他应该是很远的啊。记得年前我回家时,他还抱着柴火给我生火烤,并看不出要走的样子啊?但弟弟说,三干爷真的死了,是早晨下地时一头栽在地上,再也没有爬起来。长兵中午都(三干爷的儿子、我童年的伙伴)已经回去了,五姑们姊妹几个,下午也回去了。弟弟问我回去不,可我山高路远,就算回去,也再也见不到三干爷一面了啊!

三干爷最终死在了地里,这也许是他最好的归宿。他在那个小山沟里,种了一辈子地,一辈子没有出过远门,甚至连县城都没有去过。他在那个小山沟里种地,也“种”出了长兵们姊妹九人。他早已儿孙满堂,如果是很久的时候,他的老年,应该是热闹、恬淡的吧。可是,这该死的历史车轮,让三干爷并没有能够享受这样的福气。从五姑开始,六姑、七姑、长兵,他们长大后陆续走进了城里,后来,在长兵们的帮助下,那些已经在农村结婚的大姑、二姑、三姑们,也告别了农村,在城里有了自己的家。孩子们也曾经孝顺地想接他到城里住住,但倔强而脾气古怪的三干爷,说什么也不去城里,包括几个孩子在城里结婚,在城里买房子,他都不愿意去。他甚至扬言说,等哪一天老的走不动了,就和干奶奶一起喝药死算了。但时间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还没等他喝药的计划实施,他已经先干奶奶而去了。

留下我同样将近九十岁的干奶奶,她该怎么办呢?我不敢想象!干奶奶是可以进城住的,问题是,长兵还有一个哑巴哥哥,他又该怎么安排呢?

昨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想着三干爷的死,想着他曾经有过的音容笑貌,想着那些在故乡的小山沟里我们一起度过的岁月,想着那日益没有人气和人烟的小山沟,想着我和他同样都遥不可及的未来,内心隐隐作痛。

我所生活的那个叫宋家洼的小山沟,实际上只有我们两户人家。干奶奶常常给我们讲,我家也是从外面搬来的,当年大山里闹土匪,爷爷带着奶奶,从外地搬过来,搭了个拆碰过生活。三干爷的妈妈是个善良的人,平时对我的爷爷奶奶很是接济。爷爷拜三干爷的母亲为干妈,自此之后,这个小山沟里本来是很陌生的两户人家,自此便有了亲戚关系。因了这个原因,我得叫长兵叫叔,叫三干爷的女儿为姑,实际上,我们的年龄大小都差不多。

我相信那个小山沟一直都是寂寞和寂静的,包括我的童年。但至少,我们小的时候,小山沟肯定会比现在热闹,因为那里有我们的欢声笑语。我们一起,或赶着牛群,或拿着镰刀,满山遍野地跑。春天来的时候,房前屋后到处是鲜花烂漫,再过一段时间,樱桃、杏都陆续熟了,我们总是能找到快乐的理由。尤其是过年的时候,鞭炮声霹雳巴拉,我们一会跑到这家,一会串到那家,热闹极了。

很小的时候,我说什么也不会想到,我们会有一天要走出山沟,离开山沟,并且永远也回不到山沟。小时候的生活是非常艰苦的,一到麦收的时候,我们这些小孩子,也要帮大人干活。我家没牛,耕地要用三干爷家,三干爷总是那么善良和慈祥,因为有了他们的牛,我家的地虽然耕得较晚,每年也能按时收成。我们上学后,要跑到几十里外的山路上学,每个周末回来一次,周日的下午,一人带一袋粮食,翻山越岭前往镇上的学校。那弯弯曲曲的山路,我们不知道走过多少次,走那些山路的时候,我甚至都没有想过,将来我还会不会走它。我从来没有痛恨过那些山路,尽管我从小就最不愿意干农活。

我在有一天考上大学的时候,三干爷也高兴得不得了,说我将来再不用种地了。我在上了大学回到家时,三干爷总会喊我到他家吃饭,给我倒酒,把我看成尊贵的客人。他总说我没架子,都到城里生活了,还不嫌弃农村人,可我有什么理由嫌弃农村人呢?我自己本身就是农村人啊!农村人所做过的事情,我都是做过的啊!

这些年,每次回到家都会有伤心的事情,每次回到家都会徒增一些落寞和伤感。我那么惊讶地发现,故乡的衰败是那么快,好像他是三干爷、干奶奶、以及我的父母联系在一起的。我发现,三干爷的步履越来越蹒跚了,干奶奶的背几乎弯成了弓,父亲走路越来越慢干活越来越没力气了,母亲一张嘴,牙齿没有一颗,嘴干瘪干瘪的,看起来很丑……和他们一起衰老的,还有老家的房子,老家的家具,那些家具,明明是前几年才做的新的,等我们再回去看时,却已经变得那么陈旧,就连那个常年水流不断的小河沟,水好像也要干涸一样。难道万物都必须有人在,才会显示出他们的灵性吗?

三干爷走了,干奶奶也快要走了吧?那个小山沟里,又只剩下我的父母了。年近七十的他们,还能支撑多长时间呢?我不敢想象,一想心就疼得厉害。当有一天,连我的父母都不在的时候,那个小山沟里,还会有人吗?它会不会很快被茂密的森林所淹没?小山沟里那偶尔的几座我的父辈们的坟头,当清明节来临的时候,当年关来临的时候,我们还能不能赶回去,为他们烧上一炷香呢?当父母都不在的时候,我还有再回去的意义吗?小山沟还会接纳我吗?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故乡的山坡上有很多鸟儿,每次回家的时候,总能听到啾啾的鸣叫声。我不知道,我所听到的鸟叫声,是不是还发自小时候见过的那些鸟儿。我小时候见过的那些鸟儿,它们也随着我们一起飞走了吗?它们也再也回不到那个小山沟了吗?我们总是那么在意飞翔,那么渴望外面的世界,可我们渐渐发现,人生最痛苦的,不是飞不出去,而是当你飞出去的时候,却那么失望地发现,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一个地方,可以供你降落。

三干爷去世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六, 21 04月, 2012

我的那个村庄再次向孤单和落寞迈进了一步,今天晚上,弟弟的电话打来,三干爷去世了。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虽然三干爷已经是将近九十岁的认了。记得过年时,我还去他家看过他,那时他的健康状况已经看起来很不好,但我万万没有想到,他会离开得这样快。

弟弟说,三干爷是在今天早晨下地时,一头栽倒在地里后,再也没醒过来。我现在无话可说,禁不住心中的悲痛,我们那个山洼里,真的就快没人了,怎么办啊?

诗中的月亮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五, 13 04月, 2012

月亮是美丽的,诗中的月亮更加美丽;月亮是意蕴丰富的,诗中的月亮意蕴更加丰富。它是美的载体、爱的载体、思的载体,它可以承载人类的所有情感,爱、恨、情、愁、怨,来者不拒;它又免费递送人类的祝愿和思念,完好无损,毫无迁延。

月亮指代故乡。“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看见月亮,想起故乡,这已成了古人共有的情感指向。“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不仅望月思乡,而且最美最亮的月亮也只有在故乡的上空朗照。“蝴蝶梦中家万里,杜鹃枝上月三更”,崔涂的诗句同样抒发了由月而家的思乡情愫。

月亮指代亲人。“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鄜州的明月,其实就是诗人头上的那轮明月,杜甫见月思亲,想起了自己的妻子儿女。苏东坡想念弟弟莫道不消魂子由,写下了著名的词篇《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一面怨恨明月“何事长向别时圆”,一面达观地咏唱“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月亮更是指代爱情。“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欧阳修的诗句经千百年的洗礼,早已铸成了爱情的经典。“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月下归彩云,心中想佳人,自是人间美事一桩。“何时共泛春溪月,断岸垂杨一叶舟。”纳兰容若的《鹧鸪天》所营造的溪月拥抱、水天一色的景色,实在是爱情的绝好氛围。月桥花院,琐窗朱户,烟柳画桥,风帘翠幕,一派人间仙境自应孕育人间最美好的爱情,而清风明月总是不可或缺的两味,所以人们总把情爱之事称作风月之事。

诗中之月,不仅可以抒写乡情、友情、爱情,还可寄托旷远的想象、幽深的哲思。“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李太白把酒问天,一下子拉近了人和月的距离,人月同行,亲密无间,这是何等亲切和壮美。还是这个李太白,转眼又派明月做信使了,“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让明月替他传递愁思。

自然,诗中之月又是人类各类美好情感的喻体。“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喻朦胧之美;“梨花院落溶溶月,柳絮池塘淡淡风”,喻和谐之美;“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喻壮阔之美;“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喻亲近之美;“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喻寥廓之美;而“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简直就是四海一家了,大有“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之慨。

然而,生活在现代都市中的人们,终日被困在钢筋水泥的森林之中,望月已稀缺成了一种奢侈。高楼入云,遮住了人们的视线,灯火通明,淹没了月亮的清辉,加之人们浮躁的心态,早已失去了望月的情趣,这是多么可怕的人文丢失啊。洛阳某高校有位校长,在中秋节的次日,对学生演讲,题目就叫《昨夜,你看月亮了吗》,把看月、读月巧妙地同人文关怀连在了一起,实在高明。他语重心长地教导学生:你想亲近大自然吗?你向往天人和谐吗?那就请你仰起头来,从看月、读月开始吧。

抬起头来,看天上的月亮,低下头来,读诗中的月亮,体味赏月、读月的审美快感,丰富我们的人文情怀。

宋家洼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六, 24 03月, 2012

鄂西北故乡的大山深处,有许多小地名,光听名字就可以判断他们的地形。比如,杨河湾、郑家湾,肯定是被水冲积而成的一处地势相对平坦的地方;比如胡家山、玉皇山,那里的人们肯定是住在高山上或者半山腰;再比如俞家庄、陈家庄,肯定是大山顶头有一个山窝子。我出生的地方叫宋家洼,我不姓宋,我的邻居也不姓宋,但顾名思义,我们的家肯定是在一个大山洼里面。

虽然有个名字,但个山洼里仅有包括我家在内的两户人家,一户姓袁,一户姓王。我在那里出生,也在那里长大。山洼是安静的,常常会一成十天半月难见一个陌生人。好在王家是大户,有七个闺女一个儿子,才会在悠长的山洼里传出一些笑声打骂声;山洼是寂寞的,除了山坡上叮叮当当的牛铃铛,有时候我们甚至能听见漫山遍野的花开的声音;山洼是艰苦的,我和弟弟,以及王家的小伙伴们,几岁时必须学会跟大人一起山上干活,拔草、翻红薯秧、割麦、挖红薯、砍柴捡柴、放牛放羊……只要力所能及,我们无所不作。父亲则会在冬天里,将和我弟弟捡来的干柴,整理成一担一担的,走三十多华里的山路到镇上去卖,换回的,仅仅是可怜的五元钱。多少个冬日的下午,我和弟弟将捡来的柴捆好后,站在山顶的夕阳余晖里,眺望父亲卖柴归来的身影。他的归来,意味着我们家可能又要多一袋盐,运气好的时候,父亲会给我们买双鞋什么的。赶上年前,父亲会买上几挂鞭炮,我和弟弟从来不敢私自拆下鞭炮玩,因为父亲买的鞭炮本来就够小了,比山那头的王家的鞭炮要小得多。等到过年时,比比哪家鞭炮燃放的时间长,才是我们最在意的事情。

长期以来,我一直有一种接近女性的心里,情感细腻,多愁善感,很容易睹物伤神。我想,可能是从小与女孩子打交道多的缘故。我的邻居王家,一家七个女孩子,年龄都比我大上好几岁,他家的男孩和我同一年出生。我从小是那么安静,那么乖巧,那么不爱说话,使得王家的几个女孩子对我都很照顾。宋家洼里,就数我们这些小孩子整天叽叽喳喳,有时候打牌有时候山上山下放声歌唱。弟弟总是调皮,不招那些女孩子喜欢,但弟弟和王家的男孩整天虎虎生气,上山挖药材总是比我挖得多,我甚至不如人家的女孩子。我在宋家洼里出生,在宋家洼里长大,宋家洼里的人从小就必须学干活,奇怪的是,我干农活就是不行,常常遭到父亲的眼里批评,多数时候是棍棒加身。我上山挖药材也不行,总是闷声不响,半天才跑不到一个山头,而弟弟总是一会窜到这山上,一会窜到那山上,中午集合的时候,人家的篮子里,总是比我篮子里的药材要多很多。我砍柴也不行,每次总是砍得最差还最少。我喜欢放牛放羊,看着他们静静地吃草,听着他们像音乐一样的铃铛,我躺在山间的青石板上,仰望着天空,看一朵朵数也数不尽的白云。我总是在想白云的去处,总是在想白云那边的世界,那里有人吗?那里的人会和我们宋家洼里的人一样吗?

其实,宋家洼里杨河湾并不远,十多分钟的路程就可以走到杨河湾。弟弟和王家的男孩就经常到杨河湾玩,和那里的孩子一起下河游泳,他们带回的故事,总是很新鲜,很吸引人。有时候他们会极力邀请我也跟随他们去,我曾经跟他们去过几次,发现杨河湾的孩子对我带搭不理,我并不能融入他们中去,后来就有一种和他们相处的恐惧,再不愿意去那里了。我爱找王家的女孩子们玩,和他们打扑克,或者坐在那里漫无边际地聊天。我一直不喜欢杨河湾里的人,我在看白云的时候,我在畅想白云的天际,那里是否有人并且有什么样的人的时候,就总是渴望那里有我喜欢的人,我渴望有一个小伙伴,最好是男孩子,每天和我形影不离,一起放牛,一起上山下山,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看白云,一起数星星,一起慢慢地成长。

我终究没有等到我想要等待的那个伙伴,多年以后,当我走出大山,开始接触外面的世界,认识外面的人,我发现,我所渴望遇到的那个人,这个世界上都没有。这个世界上多的,其实是和杨河湾里我遇到的那些小伙伴没什么两样的人。

我在宋家洼出身,我在宋家洼长大。那里的每一座山头,每一个石板,每一条小溪,每一株小草,每一朵野花,我都深深地镌刻在心里。那个山洼里只有两个人,但我从来不愿意离开他,从来不想到杨河湾、俞家庄、胡家山、黑龙泉、下河这些地方,他们其实也是我的村庄,我却从不愿意去,我有一种见人的恐惧。那里的人偶尔到我家里或者从我家经过,我能躲则躲。后来我考上大学,在那个村庄里一举成名,很多人却不知道我的样子。我只喜欢宋家洼,喜欢和那里的牛羊对话,喜欢将那里的一只猫放在腿上,轻轻地抚摸着他的毛。喜欢带着那里的小狗,在山野间奔跑。喜欢冲着那里的石头撒尿,喜欢在山头一个人高歌,喜欢在松软地地里,对着一棵不知名的野菜发愣,喜欢看着一群满意忙碌地搬家,有时候会逮一只青虫,放到蚂蚁的洞口。

我在宋家洼出身,我在宋家洼长大。我渐渐长成了少年,是个非常内向的少年,但也是非常爱学习非常有想法非常有性格非常固执的少年。我在小学四年级的那个暑假里走出了宋家洼,走出杨河湾,走出俞家庄,走出下河,走出黑龙泉,走出那个叫袁化的村庄到乡镇上上学。我远离了宋佳的山,远离了那里的水,远离了鸡鸭猫狗,远离了山上吃草的牛羊,开始接触外面的世界。我至今都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我开始有了远离宋家洼的想法,我好好学习,总是那么用功,因为我不仅知道了宋家洼的美丽,更知道了宋家洼的贫困,宋家洼的艰苦,更为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宋家洼那姓袁的一家的贫困,感受到了村庄人对我们的看不起。我也知道了,只有学习,只有用功,才可以改变目前的现状。我的学习是那么用功,以至于别人都说我“你看人家傻子的孩子,学习却那么好。”我的母亲是聋子,但绝不是傻子,但我无法改变别人的看法,无法阻止别人这样称呼她。我只有学习,考上了重点初中,然后又开上了县城的重点高中,最后成为袁化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

我成为村里第一个大学生的消息传开,那个叫袁化的村庄沸腾了,但我的宋家洼依然安安静静,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父亲开始为我的学费发愁,王家的孩子们早已离开宋家洼,嫁的嫁了,没嫁的也到城里打工去了,我的弟弟也在几年前就进城了。宋家洼变得老气横秋,变得更加安静和寂寞。那个夏天,我再没有上过山,再没有在山顶高歌,我一遍一遍地离开宋家洼,在亲朋好友之间奔波,为我的大学学费奔波。我碰了一鼻子又一鼻子的灰,人们总说,“你看你的家庭,能上大学吗?”每当披着星星疲惫地回到宋家洼的时候,我都会躺在床上,禁不住潸然泪下。我的宋家洼,难道我要一辈子就这样下去吗?难道我还要像父辈们一样一辈子守着你们吗?难道我还要在这里忍受别人的白眼和嘲笑吗?我要离开你,我要去远方,哪怕远方是一片,哪怕远方等待我的,是更加艰苦更加浓烈的嘲笑。

我在那样一个炎热的秋天离开了宋家洼,我决定就算上不了大学也不会回来。后来我终于上了大学并且还算顺利地上完大学。我在大四那年的春天回了家,回到了宋家洼。那时候我已经找到工作,浑身轻松,我要将这个好消息告诉给父亲,告诉给王家,告诉给我童年的小伙伴们。春天的宋家洼已经是鲜花盛开,万木吐绿。漫山遍野、五颜六色的鲜花,将宋家洼装扮得非常美丽。我走上山头,从这个山头再到那个山头,我知道,我今后可能很少会再有机会再春天归去。我将一朵一朵的花搂在怀里,我躺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我脱下衣服,让宋家洼的微风吹拂着我的身体,童年的一幕幕,全部出现在我的眼前。天空的白云依然数也数不清,我已经知道了白云外面的世界和宋家洼外面的世界。今后的大半生时光,我就要离开宋家洼了,离开的时候,我不知道,是带一朵花好,还是带一把土好。

宋家洼里对我最亲的人、我的奶奶在大学期间去世。奶奶去世的那天,我正在老家所在的那个城市的火车站里排队买票,没有看到她最后一眼。我再回去的时候,只能是对着奶奶的坟头,长时间地沉默。奶奶很小的时候就嫁到了宋家洼,然后场面在宋家洼,我想起了童年的春天里,奶奶一手挎着小篮子,一手牵着我的小手,在田野里给猪剜野菜的情景。奶奶去了,我也离开宋家洼了,但我和奶奶的欢声笑语,永远留在那个山洼里,留在那个山洼的每一粒泥土上,每一块石头上,每一条小溪边,每一株小树旁……

离开宋家洼很长时间了,我和奶奶手牵手,行走在宋家洼的春天里,给猪野菜的情景,时常会在我的梦里,突如其来地出现。

永远不停地写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日, 18 03月, 2012

我想,我会永远不停地这样写下去,写到拿不动笔打不了字,写到脑子僵硬生命停止。我的人生,那么受益于写,那么热爱写,以至于从来都离不开写。

由于长得不好,很小很小的时候,大人们表扬我,从来不会说出“长得多好”这样的字样,他们多半会带着恭维的语气说:“你看这孩子,手多小巧,一看就是拿笔杆子的手。”我那时根本不知道,手太小巧,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有宽大有力的手掌,应该是雄性魅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吧。我也不知道,那些表扬我手长得小巧适合写字的人,是说的真心话还是在暗示我长大后肯定不像个男人。如果现在有人夸赞我的手小巧,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两个大嘴巴,但小孩子家家的,谁会思考那么多呢?所有的表扬,都理所当然地认为是表扬,我那时听到这样的表扬后,常常会心花怒放,红着脸低下头,内心却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让自己的手真正地靠握笔杆子吃饭。

实际上,现在想来,靠握笔杆子吃饭,并没啥了不起的。我笔杆子和掌大勺有啥两样呢?握笔杆子和握锄头把又有什么两样呢?再或者说,拿笔杆子和握方向盘、和做生意、和钻窑洞挖煤又有什么两样呢?一样地靠手而已,一样地需要劳动而已。笔杆子拿多了,手无缚鸡之力,对男人并不是一件多好的事情。但小时候我就是认准了写,认准了这双手将来要握笔杆子。也许是很早就有了思想准备,我很快发现自己有写的天赋,不是字体多么好,而是爱写东西,热爱,也许就是最大的天赋吧。

我一直不认为自己在写作上有什么天赋,但我清楚地记得写第一篇作文时的情形。那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老人让我们根据一幅画有学生扶老人过马路的照片,写一篇作文。此前我从来没有写过作文,更不知道什么叫作文,老师讲得也不多。我身边的同学们,书包里多数装的有哥哥姐姐的作文指导,他们唧唧喳占地翻书照抄,那么内向的我,从来没有拥有过课外书的我,只能一个人爬在桌子上,将那幅画上的场景,用笔讲述了下来。我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语文老师只表扬了我一人,夸我写得真实,写得好。

一直到现在,我写东西从来不喜欢虚构,不喜欢煽情,不喜欢堆砌华丽的文字。我想,这也许与我的第一篇作文有关吧,就用最平实的语言,写最真实的感受,用最真诚的态度,讲述最真实的故事。那是我的第一篇作文,也是我首次受到老师的表扬,我就是那样喜欢上了写,后来,我开始尝试着慢慢自己找素材写,老师不布置作文,我也自己主动写。写屋后的大山,写山上吃草的黄牛,写那只一直长不大却对我非常亲近的狗,写四月山上那漫山遍野的五颜六色的花,写门前的那棵桃树,写每天放学都要经过的那条小溪。我的作文从来没有人看,我一个人,那么安静地写,写好后那么安静地一个人欣赏。后来我到了乡镇上上重点小学,作文是我最不肯认输的事情,每次作文课上,如果我的文章没有被老师表扬,或者没有被作为范文来读,我就会伤心难过好几天。记得班上有一位同学,每次的作文课都是他最风光的时候,因为他的文章总是被作为范文,被老师一遍又一遍地给我们讲解,他用的“守口如瓶”、“茅塞顿开”这些词,还在上小学又没有课外书可看的我连听都没听说过,听都没听说过,又怎么会用呢,我只能还是那样直白地写,那样不事雕琢地写。

我在初中毕业时顺利考上县城的重点高中,去了县城后却发现,自己的学习状况离别人差得很远很远,综合成绩排在了班上的几乎倒数的位置。但我很快也成了学校的名人,就是因为我的一篇作文。开学不久,学校对高一新生进行考试摸底,我的课桌被安排在第一位,监考老师就坐在我的旁边,我做好卷子后,监考老师顺手拿了过去,看我写的作文。那篇作文的题目叫《来自生活的思考》,不知道为什么,那次考试的试卷还没出来,我就出名了,因为这位监考老师向整个高一年级推介我的作文,作文出来后被拿到另外五个班上朗诵、传阅。后来我知道,看我作文的那位监考老师,是在县一中德高望重的语文老师,在全国不少报纸上都发表有文章。他后来将我的这篇作文推荐给了县城的日报,我并不知道后来到底发表没有,但那给我的激励,是一生都无法忘怀的事情。

我是那样喜欢写,我的性格是那样内向。我从乡镇到县城后,发现自己的学习与别人的差距是那样大,发现自己的穿着是那样土气,同学们有意无意的言帘卷西风论,都那样深深地伤害了我。我一天到晚为生活费发愁,为第二天吃什么发愁,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城市,让来自乡下的我是那样自卑,那样无可奈何。我陷入到了自怨自艾之中,我将自己的心事,深埋在日记里,每一天,我都是那么认真地记着日记,那么冗长冗长地记着日记。我的成绩一直很难提升,我的作文水平却不知不觉地在提高,好多次,我的作文都被作为范文在班上传阅。高二的时候,我开始尝试写诗,有一位很帅的男孩,在偶尔看了我的诗歌后成了我的朋友,他长相俊朗,外表阳光,衣着新潮,是学校里的足球健儿,是许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他也爱写诗,也爱读书,这样的男孩子与我交朋友,在我看来是上天赐予我的幸运。我非常珍惜,每天那么努力地写诗,为的就是能够让他看一看,给我一些点评。现在,这个男孩早已和我失去了联系,他也早已不写诗了吧,但是,我在写的过程中,那么忧郁的文字了,因为有了他的阳光形象,让我的文字还不至于陷落到病太之中无法自拔。

我是那么渴望上中文系,渴望交上爱写作会写作的朋友。命运总是阴差阳错,我在上大学时被大学调剂到了经济系学国际贸易。这是我最不擅长、最不感兴趣的专业啊!我陷入了深深的苦恼,整整一年的时间,我除了记日记之外都在自怨自艾。大二开学了,看着那么多同学获得了奖学金,那么需要钱却拿不到奖学金的我,开始思考自己今后的道路。我将命运堵在了写上,我认定,自己的一生,正是和小时候大人们表扬我的那样,还是要靠拿笔杆子度过。我又开始了写,不仅写日记,而且开始有意写文章投稿,最初是校报,后来向社会的报纸投稿。大三的时候,我已经是学校较有名气的写作者,不仅经济系里的老师同学们人人知道我的名字,就连中文系的同学,在听到我的名字后也连翘大拇指。大学毕业后,我顺利被一家报社录取,至今,我依然在用笔谋生,靠拿笔杆子吃饭。

我的笔从来不会投机取巧,不会哗众取宠,这让我一直处于比较贫困的境地。不少人给我出主意,依靠自己的笔向生意场上靠一些,想官半夜凉初透场上靠一些,不知道为什么,我并不是不想,而是从来都学不会。前段时间,偶然和大学时一位从未谋面但彼此知道名字并互相仰慕的文友有了联系,他现在已经是河南比较有名的作家了,原来这些年,他一直在坚持啊!不知道他那双握笔杆子的手,是不是也像我的一样小巧,也像我一样软弱中透露着张力,也像我一样不愿意侍奉权贵。只是,我的笔多半献给了新闻,献给了那些快餐阅读,希望他的笔,都留下一下能够传世的东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