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category 心情文字

翠绿翠绿的故乡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三, 23 05月, 2012

我以为五月的故乡一定会是山花烂漫的季节。好多个春天没有回到故乡了,满山遍野的鲜花总是故乡的五月留存在我脑海里的最深记忆。

我在这样一个五月里,带着灿烂的憧憬回到了故乡。我在故乡发现,原来我的记忆一直都是模糊和错误的,已经进入初夏的故乡,虽然不缺少各式各样的山花,但更多的鲜花早已开过了季节。核桃树上接满了沉甸甸的小核桃,桃树叶隐藏着毛茸茸的小桃子,挂满枝头的杏已经泛黄,吃起还很酸很酸,樱桃索性早已都没有耐性等我归去了。至于那金黄金黄的连翘花,紫红紫红的野凉粉花,还有那雪白雪白的刺梅花,也早已在我尚未归去的时候,无奈地从枝头凋零。

那么多鲜花,都没有来得及等着我归去。这让我的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愧疚感。

我本来是想和故乡的鲜花赴约的。我一直都是个爱花的人,尤其是爱山上无人种植、无人照料的野花。我爱花的秉性,早在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已经形成。大山里的孩子,伙伴是最少最好的,尤其是我家所在的那个仅有两户人家的山洼,童年更是缺少了很多玩伴。每一个春天来临,总有那么多鲜花陪着我。我和奶奶,会晚上小篮子,在开满鲜花的山林里,在绽放各种颜色的田埂上,快乐地走来走去,我们将各式各样的野菜,用小刀剜割掉后装进小篮子里,同时那收获了一肚子的花的芳香。那时候奶奶总是喜欢将成串的连翘花,编成花环带在我的头上。她直夸孙子漂亮,其实,如果带上了那金黄的花环,谁都是漂亮的。

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很惨然。其实野菜也是会开花的,只是一旦等到野菜开了花,叶子就老了,我家的小猪就不吃了。我们只能赶在它们开花前,就赶快将其剜掉。故乡的野花实在太多太多,多得让我们不知道珍惜。几十年后,当我在城市里的某一个角落,哪怕是看到一株开得并不热情的油菜花,或者是一棵懒洋洋的忘忧草开花,我都会那么惊喜地忍不住俯下身子,怜爱地抚摸他们。其实,城市里并不缺少花朵,牡丹、蝴蝶兰、玫瑰花、菊花,不过他们总是那么娇艳,娇艳的让人反胃,娇艳得让人感觉有些虚假。

多年以后,总有人说我的性格有些偏女孩。我知道,其实我和女孩一样,对花有一种特别的偏爱,尤其偏爱的是开在室外的无人培育的野花。

我在这个五月回到故乡,本来是要与故乡的鲜花赴约的,却被遥远的回忆欺骗。也难怪,我已经有太多的年头,没有在春天回故乡了。以至于忘记了,五月并非就是故乡的芳菲季节。

不过,五月的故乡花儿虽然不多,但同样别有一番韵味。那翠绿翠绿的颜色,像墨水一样让故乡的山山水水充满了灵动。那绵延起伏的山峦,到处都披上了翠绿色,微风一吹,绿波荡漾,沁人心脾。

只是,那么好的绿色,却缺人欣赏。走向故乡的五月,十里八村难见到一个年轻人或者小孩,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去了,小孩子很小就不得不到乡镇上上学,偶尔能见到一些老人,他们或在山路上蹒跚行走,或在坡地里插红薯苗。他们动作迟缓,老态龙钟,不知道再过几年,故乡的山坡上还会不会有人,故乡的这些坡地里,还不会种上庄稼。我其实已经看到了,故乡的田野里,成片成片的野菜早已开过了花,长得快有一人高,那么多荒芜的土地,都成了野草野菜的乐园。

我从城里来的朋友,穿着金黄色的衣服,把身子伏在一从我已经忘记了名字的黄花之间,忘情地嗅。他笑靥如花,和故乡那柱开得狂野的黄花一起,相融成一体。这个镜头我无法遗忘,但我自己不想做作,多年之前,我曾经那么自然地融入在故乡的花层之中,这一次,我只想在满园荒芜、残破不堪的校园里,和那所早已被废弃的校园合了个影。多年之前,我就是从那所学校里学到知识,并逐渐走进城市里的。

甜蜜之旅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日, 20 05月, 2012

这算得上是一次甜蜜之旅,青山、绿水,身边还有陪伴的人。13至19,短短一个星期,那绝对是人生中少有的幸福日子。我有许多感谢,但在这里只想感谢人生,感谢人生中那些奇妙的、说也说不清的缘分。

在这里向两个人发出祝福,一个是遥远的意大利,尤文图斯传奇球星皮耶罗,他正式宣布离开尤文。这个专一的男人,我向他祝福,祝他今后的路越来越好。另一个是我国的东北,台球明星梁文博大婚,梁是我喜欢的一个体育明星,向他送去新婚的祝福。

一生“路遥”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五, 27 04月, 2012

一生有许多“路口”注定会让命运发生转变,十七年年前的那个寒假,有本叫《平凡的世界》的长篇小说的出现,是我人生路上最重要的一次转折。

那时候我在鄂西北一所县城高中读高一,上半年的学费没有交,春节过后又有几百元的学费毫无着落。我没有领期末考试成绩单,就匆匆离开了学校。对于一个刚刚入城半年的山里孩子来说,他想求学的愿望,在贫困的家境面前显得那样遥不可及。既然无力改变现实,我在心里只能艰难地作出退学的决定。我在那样一个万木萧条的冬天回到故乡的村庄,回到了那个风雨飘摇的家。木讷的父亲、聋子母亲、辍学的弟弟,我不知该对他们说些什么,也不想和他们说些什么。我知道,不久以后,我也会和他们一样,和那个村庄里所有的人一样,湮没于村庄,在村庄度过我不用想就能看得见未来的一生。

几天后,一位初中的女同学到我家玩,带给了我一本褐色封皮的书籍,它就是后来常被我提及、让我感恩一生的《平凡的世界》。我当时根本体会不到那位女同学给我带的这本书的用意,书的封面设计实在太平凡,就和他平凡的名字一样,激不起我阅读的兴趣。女同学走后,我就将书仍在一边,独自感伤。成绩不错,又上了高中,就这样辍学,我当然不甘心,但不甘心又能怎样?就是在这样的心境下,我有什么心情去读一本小说呢?

我没有读,想不到只有小学文凭的弟弟,却在当天晚上拿起了那本书。弟弟其实也是爱书的,上学时成绩也很好,只不过贫困的父亲实在无力供我们两个读书,为了让我有个好的未来,弟弟主动选择了退学。我没有想的是,当天晚上,和我谁在一个床上的弟弟,竟然拿起了那本书就再也没有放下,他就着昏暗的煤油灯整整看了一夜,第二天他早晨揉着红红的眼圈对我说:“哥,这本书写得太像我家了,你看看吧。”

就那样,《平凡的世界》才算真正进入了我的视野。和弟弟一样,我翻开那本书,就再也没有停下来。那个寒假,我和弟弟谈论着书中的主人公,他劝我一定不能就此辍学,那样不仅耽误了自己,也耽误了整个家庭。“我很快就可以出去打工,挣钱供你上大学。”十五岁的弟弟坚定地说。他的坚定,他的自信,让本来就不愿意退学的我,重新有了上学的打算。我要学《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平,我要像孙少平一样,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的苦难,我要读书,要靠读书改变全家的命运。

那个寒假过后,我又走进了学校。学费还没有交,当我向老师请求先欠在那里时,我没有再向从前一样自卑地连头都不敢抬,我给老师说我将来一定会还。后来我因为没有考上大学而选择复读依然没有学费时,我甚至给校领佳节又重阳导写过信,希望继续留在学校里读书。多少个挑灯夜读的夜晚,女同学送我的那本《平凡的世界》就静静地放在我的书桌边,累的时候,饿的时候,孤单的时候,为生活发愁的时候,想停下的时候,我都会翻开这本书,书里的许多细节,都会让我忍不住泪流满面。原来,这个世界上并不只有我一个人在经受着贫困的折磨,也并不只有我一人在为理想不能实现而困扰,这些有着和我一样处境的人们,比如孙少平,无论生活怎么对待自己,无论经历多少磨难,内心的那份信念,是从未曾泯灭的啊。

那时候我疯狂地爱上了《平方的世界》,爱上了路遥。家乡的那个县城不大,想找一家书店都很难,但我硬是走遍了县城的各个角落,买到了路遥的所有文集。我读他的《人生》,读他的《在困难的日子》里,常常泪水滂沱。

第二个高三毕业时,我终于考上了一所不算出名的大学,总算是圆了自己的梦想。那是1999年的秋天,家乡的小镇每天都会被毒辣辣的太阳猛烈地烘烤,我一直奔波在村庄和乡镇之间,奔波亲戚、朋友以及乡镇府的官半夜凉初透员之间,为的就是凑一点上大学的学费。我浑身疲惫,被太阳晒得脸上蜕皮,依然没能凑到哪怕是一分钱。不过,无论落魄到什么样子,我都没有丧失掉内心强大的信念,因为我心里有路遥,我知道,他笔下的那些人物,是我的榜样,同时也是为我而写。

那是1999年的夏天,当年送我《平凡的世界》的那个女孩,已经是家乡小有名气的一个商人,她再也不会为钱发愁。不过,当我向她借钱或者让我给我做贷款担保人的时候,她在城市里躲着我不见,好像我是瘟疫一样。那个时候,她也许早已忘了那本《平凡的世界》吧。

永远不停地写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日, 18 03月, 2012

我想,我会永远不停地这样写下去,写到拿不动笔打不了字,写到脑子僵硬生命停止。我的人生,那么受益于写,那么热爱写,以至于从来都离不开写。

由于长得不好,很小很小的时候,大人们表扬我,从来不会说出“长得多好”这样的字样,他们多半会带着恭维的语气说:“你看这孩子,手多小巧,一看就是拿笔杆子的手。”我那时根本不知道,手太小巧,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有宽大有力的手掌,应该是雄性魅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吧。我也不知道,那些表扬我手长得小巧适合写字的人,是说的真心话还是在暗示我长大后肯定不像个男人。如果现在有人夸赞我的手小巧,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两个大嘴巴,但小孩子家家的,谁会思考那么多呢?所有的表扬,都理所当然地认为是表扬,我那时听到这样的表扬后,常常会心花怒放,红着脸低下头,内心却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让自己的手真正地靠握笔杆子吃饭。

实际上,现在想来,靠握笔杆子吃饭,并没啥了不起的。我笔杆子和掌大勺有啥两样呢?握笔杆子和握锄头把又有什么两样呢?再或者说,拿笔杆子和握方向盘、和做生意、和钻窑洞挖煤又有什么两样呢?一样地靠手而已,一样地需要劳动而已。笔杆子拿多了,手无缚鸡之力,对男人并不是一件多好的事情。但小时候我就是认准了写,认准了这双手将来要握笔杆子。也许是很早就有了思想准备,我很快发现自己有写的天赋,不是字体多么好,而是爱写东西,热爱,也许就是最大的天赋吧。

我一直不认为自己在写作上有什么天赋,但我清楚地记得写第一篇作文时的情形。那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老人让我们根据一幅画有学生扶老人过马路的照片,写一篇作文。此前我从来没有写过作文,更不知道什么叫作文,老师讲得也不多。我身边的同学们,书包里多数装的有哥哥姐姐的作文指导,他们唧唧喳占地翻书照抄,那么内向的我,从来没有拥有过课外书的我,只能一个人爬在桌子上,将那幅画上的场景,用笔讲述了下来。我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语文老师只表扬了我一人,夸我写得真实,写得好。

一直到现在,我写东西从来不喜欢虚构,不喜欢煽情,不喜欢堆砌华丽的文字。我想,这也许与我的第一篇作文有关吧,就用最平实的语言,写最真实的感受,用最真诚的态度,讲述最真实的故事。那是我的第一篇作文,也是我首次受到老师的表扬,我就是那样喜欢上了写,后来,我开始尝试着慢慢自己找素材写,老师不布置作文,我也自己主动写。写屋后的大山,写山上吃草的黄牛,写那只一直长不大却对我非常亲近的狗,写四月山上那漫山遍野的五颜六色的花,写门前的那棵桃树,写每天放学都要经过的那条小溪。我的作文从来没有人看,我一个人,那么安静地写,写好后那么安静地一个人欣赏。后来我到了乡镇上上重点小学,作文是我最不肯认输的事情,每次作文课上,如果我的文章没有被老师表扬,或者没有被作为范文来读,我就会伤心难过好几天。记得班上有一位同学,每次的作文课都是他最风光的时候,因为他的文章总是被作为范文,被老师一遍又一遍地给我们讲解,他用的“守口如瓶”、“茅塞顿开”这些词,还在上小学又没有课外书可看的我连听都没听说过,听都没听说过,又怎么会用呢,我只能还是那样直白地写,那样不事雕琢地写。

我在初中毕业时顺利考上县城的重点高中,去了县城后却发现,自己的学习状况离别人差得很远很远,综合成绩排在了班上的几乎倒数的位置。但我很快也成了学校的名人,就是因为我的一篇作文。开学不久,学校对高一新生进行考试摸底,我的课桌被安排在第一位,监考老师就坐在我的旁边,我做好卷子后,监考老师顺手拿了过去,看我写的作文。那篇作文的题目叫《来自生活的思考》,不知道为什么,那次考试的试卷还没出来,我就出名了,因为这位监考老师向整个高一年级推介我的作文,作文出来后被拿到另外五个班上朗诵、传阅。后来我知道,看我作文的那位监考老师,是在县一中德高望重的语文老师,在全国不少报纸上都发表有文章。他后来将我的这篇作文推荐给了县城的日报,我并不知道后来到底发表没有,但那给我的激励,是一生都无法忘怀的事情。

我是那样喜欢写,我的性格是那样内向。我从乡镇到县城后,发现自己的学习与别人的差距是那样大,发现自己的穿着是那样土气,同学们有意无意的言帘卷西风论,都那样深深地伤害了我。我一天到晚为生活费发愁,为第二天吃什么发愁,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城市,让来自乡下的我是那样自卑,那样无可奈何。我陷入到了自怨自艾之中,我将自己的心事,深埋在日记里,每一天,我都是那么认真地记着日记,那么冗长冗长地记着日记。我的成绩一直很难提升,我的作文水平却不知不觉地在提高,好多次,我的作文都被作为范文在班上传阅。高二的时候,我开始尝试写诗,有一位很帅的男孩,在偶尔看了我的诗歌后成了我的朋友,他长相俊朗,外表阳光,衣着新潮,是学校里的足球健儿,是许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他也爱写诗,也爱读书,这样的男孩子与我交朋友,在我看来是上天赐予我的幸运。我非常珍惜,每天那么努力地写诗,为的就是能够让他看一看,给我一些点评。现在,这个男孩早已和我失去了联系,他也早已不写诗了吧,但是,我在写的过程中,那么忧郁的文字了,因为有了他的阳光形象,让我的文字还不至于陷落到病太之中无法自拔。

我是那么渴望上中文系,渴望交上爱写作会写作的朋友。命运总是阴差阳错,我在上大学时被大学调剂到了经济系学国际贸易。这是我最不擅长、最不感兴趣的专业啊!我陷入了深深的苦恼,整整一年的时间,我除了记日记之外都在自怨自艾。大二开学了,看着那么多同学获得了奖学金,那么需要钱却拿不到奖学金的我,开始思考自己今后的道路。我将命运堵在了写上,我认定,自己的一生,正是和小时候大人们表扬我的那样,还是要靠拿笔杆子度过。我又开始了写,不仅写日记,而且开始有意写文章投稿,最初是校报,后来向社会的报纸投稿。大三的时候,我已经是学校较有名气的写作者,不仅经济系里的老师同学们人人知道我的名字,就连中文系的同学,在听到我的名字后也连翘大拇指。大学毕业后,我顺利被一家报社录取,至今,我依然在用笔谋生,靠拿笔杆子吃饭。

我的笔从来不会投机取巧,不会哗众取宠,这让我一直处于比较贫困的境地。不少人给我出主意,依靠自己的笔向生意场上靠一些,想官半夜凉初透场上靠一些,不知道为什么,我并不是不想,而是从来都学不会。前段时间,偶然和大学时一位从未谋面但彼此知道名字并互相仰慕的文友有了联系,他现在已经是河南比较有名的作家了,原来这些年,他一直在坚持啊!不知道他那双握笔杆子的手,是不是也像我的一样小巧,也像我一样软弱中透露着张力,也像我一样不愿意侍奉权贵。只是,我的笔多半献给了新闻,献给了那些快餐阅读,希望他的笔,都留下一下能够传世的东西吧。

读书印记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日, 11 03月, 2012

这几年读书越来越少了,不仅少,而且极其不投入。轻易不看书,好不容易找本书看看,也是走马观花,看完后不知所以然。前几天与一位友人家做客,他家的书橱满满当当,都五十多岁的人了,还在不厌其烦地从网上买书,想想我自己,突然就感到很失落。读书于我,已经是很久远很久远的事情了,久远得甚至忘记了阅读上一本书是在什么时间,又是叫什么名字。每天总是在路上跑呀跑,从无心顾及路旁的风景,更无暇停下来,找一本书,认认真真地给心灵一个停栖的港湾。

虽然早已忘记了所读的上一本书的名字,但从来不会忘记所看到的第一本除课本之外的名字。那是本乱得已经没有封皮的书,我从一个远房表哥的家里看到后,偷偷摸摸地揣在身上往家赶。那是十岁的一个冬日下午,家乡的大山安静得出奇,太阳温融地照在山坡上。我没来得及等着回家再看,而是在路上就迫不及待地看了下来,我找了一个背风口,正对着太阳,边晒太阳边读书。那本书的名字叫《岳飞传》,是一部章回体的小说。我记得当时读书的心情,总是提醒自己这一回看完后回家看下一回,但总是看完这回的“且听下回分解”,就自然而然地开始看下一回了。当我什么也看不到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太阳早已落山,夜幕不知何时降临,我离家还有整整5华里的山路。我摸着黑往家赶,夏夜的微风让人有些凉意,不时会有一只老鼠或者小兔子噌地从旁边窜出来,或者是一些不知名的鸟儿扯着嗓子恐怖地嚎叫。我有些魂飞魂散的感觉,但我身上有那本书,书里有岳飞和他那帮英勇的兄弟。我相信,如果我也遇到危险,我会毫不犹豫地像岳飞一样战胜它,哪怕是丢掉自己的性命。

父亲一直反对我看书,一回到家就会恶狠狠地催着我上坡干活。小学五年级的那个周六下午,我从镇上的小学回到二十华里外的家里度周末,书包里放着的是一本故事会。回到家时太阳还没落山,刚吃完饭父亲就让我上山捡柴。我回家是要看书的啊,故事会里那么精彩的故事,是我脑海里怎么也挥之不去的牵挂。我悄悄地将故事会带在身上,想看几个故事再捡柴。但想不到不知不觉天就黑了。当我空着两手赶回家时,父亲气得将我狠狠揍了一顿。几天以后,父亲跑到舅舅家里告状,说我太懒,让我上坡捡柴我却带着书。舅妈听后哈哈大笑,她笑的不是我,笑的是父亲,笑父亲的无知,笑父亲的可笑。

说到读书,家里真的不是一个好的环境,白天父亲会让我干活,晚上则是心疼我点煤油灯看书而浪费的没有钱。好在小学五年级时我就开村庄,到镇上的小学上学。学校不远处的街头有一家画册店,看一本画册5分钱。我总是舍不得吃五分钱一个的桔子,而是将他们交给开画册店的老大爷,从他手里换来一本小画册,一个中午往往就是这样过去了。《神雕英雄传》、《神雕侠侣》等故事,我就是在那些画册店里读来的。还有一次,从同学那里借来一本《七剑下天山》,在宿舍的被窝里用手电筒照着看,结果被查夜的老师没收。十多年当我大学毕业有了钱,买的第一套书就是《七剑下天山》。我被老师没收的,还有一本武侠小说,它的名字叫《侠骨丹心》。

我从小生活的那个环境,父母从来不会有意识地想到要让我读什么什么书,他们是从来不读书的。我所读到的星星点点的书籍,不过就是画册或者是基本武侠小说而已。但不知道是不是这些原因,我从小学五年级就开始喜欢上了文字,喜欢写作文。书对我的最大影响,也许是我今后一生都要从事的工作,就是与文字有关吧。

最难忘的一本书籍,是我熬着夜看完的。那时候我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贫困,考上县城的高中,父母却没有能力继续供我上学。那个寒假,一个初中时关系不错的女孩,送给我一本《平凡的世界》,我当时看名字感觉太普通,所以并没急着看它。这位女孩的家境和我一样,初三时我们是互相鼓励着走过来的,中考后她却因为家境原因而不能再继续求学。她一直鼓励我,要好好读书,用读书改变自己的处境。那已经是1995年的事情了,我当时只知道学习,不知道社会上又出了一本非常励志的书就是《平凡的世界》,那位上学时同样爱书的女孩,她辍学后还继续在坚持读书吗?她为什么要送我《平凡的世界》呢?至少在我没看那本书前,我是不知道她的用意的。我并没有急着看《平凡的世界》,想不到,为了我上学而主动辍学的弟弟,却在那天晚上翻开了《平凡的世界》,弟弟那天晚上一夜没睡,他整整点完了两个煤油灯,弟弟告诉我这本书一定要看。结果,我看了后再也放不下,并且不止一次地泪如雨下。故事里的主人公的命运,那不就是我吗?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像主人公孙少平一样,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会坚持,再坚持,继续坚持,直到换来命运转机的瞬间。

现在,我早已和那位女孩失去了联系,但她送我的《平凡的世界》,一直保存在我的书橱里,并且将永远保存下去。没事的时候,我喜欢翻开这本书,回忆那些我们曾经共有的命运和生活。巧合的是,在高中时我同样遇到了一位女生,她的家庭同样不富裕,却和我同样有着共同的语言。她知道我喜欢《平凡的世界》,高中毕业时留给我的毕业礼物,是一本《路遥文集》,里面除了有《平凡的世界》外,还有《人生》、《在困难的日子里》等。

一直到现在,我都常常会梦见那些困难的日子,那些为了学费和生活费而夜不能寐的日子,那些有些简单友谊和鼓励的日子。他们那么无情地摧残着我的身体,也那么无情地摧残着我的意志。而我,之所以没有被无情的摧残所吞噬,除了声明中遇到的一些简单的友谊和关心外,最重要的,可能就是我在困顿的时候,甚至面临绝望的时候,读到的那一本一本的好书。我该感谢他们,是他们陪我走过了那段艰难的日子,是他们坚定站在我这一边,和我一起打败了求学路上那些无法言说无法忘怀的磨难。我从来不会拐弯抹角,从来都是那样老老实实,从来都痛恨虚伪,从来都不慕权贵,从来都爱憎分明,从来都善感多情,我想,这些好与不好的习惯,也都该赖在我所读的那些书的身上吧。

我一生受惠于书籍,并且靠着读书改变了命运,靠着读书混到了饭吃,今天,文字也成了我谋生的手段。我却那么轻易地将自己,让到了与读书越来越远的境地。我想,各种原因不应该全要怪整个社会的浮躁吧,我内心的浮躁,如果长此下去,足以会将我曾经靠读书积累的那点精神食粮,消耗殆尽,终于有一天,我不仅会成为物质上的贫困者,而是也将会成为精神上的贫困者。

那些美丽的遇见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五, 17 02月, 2012

我一直难忘和他的那么多“偶然”的遇见。

那个夏天的暑假的前一天,我在领完试卷后回家,碰到了迎面而来的他,心一下子就掉进了他深邃的眸子里。我不知道在哪里曾经与他有过相遇,就算搜索了所有的回忆依然得不出答案。后来我才知道,那时我们真的是素不相识的陌路人,只不过这世上有些人,虽然从未谋面,也会让你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比如他对于我。暑假过后的那个学期,我开始注意他的身影,并会在每个周末,想方设法营造出偶然遇见的假象。虽然宿舍相距不远,但他从来没有注意过我,直到我的照片,贴在了学校的光荣榜里,他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但他不知道我心里的秘密,我是那么渴望认识他,那么渴望与他成为朋友。那正是一个对友谊如饥似渴的年龄,而对于那么“熟悉”的,多少次,我都希望,如果和他成为朋友,那肯定是一件最最幸福的事情。

后来我们终于有了相识的机会,想不到的是,他对我同样有些崇拜的感觉,只不过他崇拜的是我的学习。虽然相识并且还曾经一起做了不少事情,我们最终没有成为我想象的那种形影不离的朋友。认识了他之后我才发现,他和我,以及和我们这个年龄所有的男孩子没啥区别,一样痛恨学习但又对学习较好的学生比较崇拜,一样会在私下里开女生的玩笑却不敢大大方方地和女生交往,一样面临着毕业后是上高中还是上中专的选择……和我一样,他的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他甚至也在为学费发愁。

想起曾经对他的那种崇拜,想起那些刻意营造偶然遇见时的处心积虑,许多年以后,我都会禁不住哑然失笑。有些事情当时那么认真地去做,认为那么重要,实际上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啊。就像有些人,没有认识的时候总对你有那么大的吸引力,认识以后才发现,他并不一定会给你想象中的惊喜,就如那句话:相见不如怀念。

为了“遇见”而愿意付出很多努力,今生我只有那一次。更多的遇见,真的是偶然遇到的美丽。有些遇见,甚至让我终生难忘。在上大学的一次火车上,拥挤的火车甚至让我没有落脚的地方。这时,一位军人将他的皮箱抽出来让我坐,一聊天才知道他竟然是我的十堰老乡。那天晚上,我们在拥挤的火车里,东扯西聊,现在都记不起来什么话题了,不知不觉送走了黑夜,迎来了黎明,也熬完了慢慢的路途。我在开封下火车后很长一段时间,依然沉浸在和他的聊天中,他在火车上买雪碧时顺便送给我一瓶,也是我这辈子所喝的第一瓶雪碧。这次遇见同样过去十几年了,可是回忆起来,我依然好像回到了当年的年轻岁月,那些渴望认识新朋友的日子。

而今,我早已不再奢望有多么美丽的遇见。人们活得都太累了,谁会在茫茫人海里可以去寻求那偶然的一瞥呢?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无论是西装革履,还是衣衫不整,无论是花枝招展,还是丑陋粗俗,那都不过是他们呈现给这个世界的表象。真的走进他们的世界,西装革履的人不一定不龌龊,衣衫不整的人不一定不阳光,漂亮的人不一定心灵就美,丑陋的人心底不一定不美。我们大没有必要根据外表,去渴望认识谁不认识谁。

当我不再是那个年龄的时候,我开始明白,我们就算要可以去认识人,也只能是去认识他的心,而不是他呈给我们的外表、神态。

前段时间,在一次偶然的谈话中提到自己是湖北人,立即有人问我是湖北哪里的。说了十堰后,他又问我是十堰哪里的,再说了郧县,他禁不住大呼,原来我们是郧县老乡。在这样一个流动人口很少很少的中原小城,待了整整十年的我并没有遇到过一个郧县老乡。就是这样的一次不经意谈话,我和老乡就有了这样偶然的相见。几天以后,他邀请我去他家做客,他的父母一大早就开始按照郧县老家的规矩忙活着准备午饭,当我去他家时,一大桌丰盛的饭菜很快端了上来,这才是家乡人招待客人的特点。吃着家乡口味的饭菜,说着家乡话,聊着家乡的事情,老乡与老乡的感情,拉得很近很近。更绝的是,吃饭的时候,他父亲问我是郧县哪里的,我说是南化的,他又说知不知道南化有个村子叫袁化村,我说我就是元化的。原来,他父亲在几十年前有一位老同学就是我们袁化村子的,几十年间老同学间一直没有相见,想不到在异乡,他竟然与老同学一个村子的人相见了。

这仍然是一次美丽的遇见,相信这也只是人生中的其中一次。离开他家的时候,他的父母特别准备了腊肉让我带上,我没有带腊肉,却带走了那份偶然相遇的美丽心情。有些遇见无关爱情,无关友谊,但照样会让人感叹它的神奇,同样能够带给我们愉悦的心情。而这样的遇见,太多太多,包括我们在某个时刻遇到的一棵小草,或者是在某个景区和一个大石头的不期而遇。更多的遇见我们忘记了,留存在心里的,注定在当时以某种方式,深深地地打动过我们。

我想起了席慕容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於是把我化做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我想,今后我们在走路的时候,一定要关注那些曾经被我们忽视过的一株小草,一棵小树,或者是一个垃圾箱,和他们,也许我们的遇见是尘世安排的偶然,也许,真的是他们,在长久的站立中等待着和我们的一段缘分。

我和父亲共有的故乡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日, 12 02月, 2012

父亲在我这里过年的时候,每天所说的不多的话中,多半是关于故乡的。比如,谁谁谁因为喝酒太多,不到50岁就去世了;谁谁谁的命好,大儿子在广西,小儿子在北京,老两口提前半年就到儿子那里住了;谁谁谁,家里最近连续有事情,给他家送礼都送不过来。还有谁谁谁,放牛的时候将牛往坡山一赶就再也不管了,去年我家重的一大块玉米,因为他家的牛颗粒无收。

父亲说这话的时候,木讷的他才显得有些流利。对于这个城市,他有着太多的陌生,哪怕是从身边呼啸而过的一辆汽车,他也说不出车的牌子。他甚至不知道,路口的红绿灯时干什么,但故乡他那些事情,他说起来头头是道。父亲说这话的时候,我一直沉默,间或会问上一两句,内心的长吁短叹从来不表现在脸上。人说有父母的地方才算是家,但在我心里,有家的地方,却不一定有故乡。父亲在离故乡千里之外的我所工作的这个小城过年,让我有了家的感觉,但故乡,只能是活在我的内心里。

我知道,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内心深处,我都离那个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村子越来越远了。只有那些熟悉的旧人、旧物和旧事,可以像风筝线一样,把我这颗四处游荡的心拴住。

我是在农历进入腊月后回到生我养我的那个村庄的。每年过年,只要不是有特别的事情,我都会选择回去,那里有我的父母,她一直都是我的牵挂。只有在故乡,我的春节会有味道,也只有在故乡,我的春节才会有温暖。但是这次,我之所以选择如此早地归去,目的就是要接父母到我所工作的城市过年的。我知道父母会过不习惯,我知道就算和父母在一起,这个春节也远远不会有在故乡过春节时的热闹。我只是想让父母来这里看看,看看我工作的地方是个什么样子。

乡亲们听说我要接父母到我那里过年,纷纷夸我孝顺。我看到,他们的脸上是羡慕的目光,他们笑的时候,脸上的皱纹像老树皮一样密密麻麻。这真的是一个安静的村落,几乎见不到年轻人和孩子,年轻人和孩子要么外出打工还没回来,要么搬到乡镇上去了。父亲告诉我,村里有一大半的人,都在镇上买了房子,他们在镇上没有土地,买了房子后年轻人出去打工,老父老母在新房子内照看。碰到农忙,老父老母再回到村庄种地。

当村庄的叔叔婶婶们眯着双眼,满脸皱纹地笑着询问我在外工作的收入时,我的内心有一种很疼的感觉。这些当年长相何其年轻、行动和气利索的乡亲们,他们什么时候头发就掉了和白了呢?什么时候满嘴的牙齿都没有了呢?什么时候步子变得那么蹒跚说话那么老声老气了呢?他们的变化让我太不能接受了!

一个姓唐的奶奶,我在家的那几天她一直在背柴。印象中,我小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个老奶奶了,现在为什么还在背柴呢?父亲告诉我,唐奶奶今年已经80多了,儿子、儿媳妇、孙子都在外面打工,家里的两层楼常年只有唐奶奶一个人住。如果不上山捡柴,家里连火都很难烧着。唐奶奶背柴的时候,总是走上一小段路,就坐下来歇一歇。她乐呵呵地和我打招呼,丝毫感觉不到生活的苦,倒让我的内心有些不好意思,是不是我小看了她呢?

八十多岁的王大爷,我怎么也想不到他老得那么快。前年回家的时候,他耳朵牙齿都很不错,还赶着几头牛上山放牛。我去他家玩时,他还找来好大一堆柴,将炉火烧得旺旺地为我取暖。而我今年回去,他老得却连说话都有些困难了,我坐在他的身边,他一直那样地沉默,鼻涕也顾不上擦。他的儿子早已在城里买了房子,王大爷一直不愿意去住,他还有一个哑巴儿子,哑巴儿子一直是他的牵挂,王大爷早就说了,死都不会到城里去住,当有一天感觉自己不行时,就和老伴及哑巴儿子一起死,不给小儿子添麻烦。

我不知道,在老家那个繁华的小城,每天晚上夜幕降临,王大爷住在城里的儿子,会不会想起小山沟里,连穿衣吃饭都有些困难的父母。那样漆黑的夜晚,父母的煤油灯,又能够照亮多远的地方。

那几天的下午,阳光安详的照着我的村庄。我在村子里里漫无目的地闲逛,内心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怅然。我不曾料到,岁月会以一种如此无情的方式,粗暴地荒芜掉我所熟悉的一切。曾经何其热闹的村子,如今安静得让人窒息。不少曾经的家园早已荒无人烟,还有童年时撒欢回家的小路,早已不见了踪影。我知道,随着老人们的老去和我们的离去,故乡正在时间面前节节败退,她的萧瑟甚至消亡都会是必然。我唯一能做的,是将那个由往事和细节构筑的故乡长存心间,供我在今后的日子里取暖。

在我这里过完年后,说啥也待不住的父亲终于等来了回家的日子。出来仅仅是一个多月的时间,他说就像离家了好多年。原来,父亲的故乡情结,竟然比我要浓厚得多。无论故乡怎么的凋敝,无论村庄多么的寂寞,无论日子多么的艰难,那里都是他和母亲的老窝,是他们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地方。一旦离开,他们会日思夜想,父亲,他们会不是是一辈子都生活在故乡的最后一代人?

这些年,常常看到有人为自己的故乡在城市化进程中灰飞烟灭而痛心不已。我的故乡,则是在岁月流转中烟消云散。不管以怎样的方式,故乡正在长吁短叹中与我们道别。在日渐远去的故乡面前,我们不过是一个个游荡在空中的风筝,与故乡有关的记忆,是牵着风筝的那根线。父亲每年春节唠叨的那些事,或许是下意识地想抓住那根线——这根线不断,只要我们愿意,终归能与故乡再见;若这根线断了,故乡便可能再也不见。

耐心比孝心更珍贵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五, 10 02月, 2012

父母回去了,目送着他们乘坐的列车,渐渐消失在远处,我的眼角竟忍不住盈满了泪水。这是参加工作10年来父母第一次来我所在的这个城市,也不知道是不是最后一次。父亲在这里几次表示过,来这里看一次就行了,以后也不会再来了。他在这里时说这话我没觉得什么,离开后,想起父亲的这句话,我的内心里说不出是伤心还是悲哀。

是父亲在这里住不习惯吗?还是在这里过得不好?还是真的如他所说,能来这里看看我生活在啥地方就心满意足了?我想,更多的原因还在于他们在这里时我总是对他们发脾气。嫌他们上厕所不关门,嫌他们穿衣服太少导致感冒,嫌他们扫地不干净反而将地弄脏,嫌父亲老是抽烟,嫌母亲每天在沙发上一坐谁来都不知道让,嫌他们吃饭的时候对儿子儿媳太过客气……他们让我忍无可忍生气的地方实在太多,我总是那么高声大气地责怪他们,最后连媳妇都有些看不下去了,说我“越吵他们会越不知道怎么做。”

记得其中一天晚上,患了重感冒的我心情很不好,再加上在单位有些受气,回到家后父母已经睡了,咳嗽个不停。我问父亲感冒好点没有,他说了句“好点了,明天你将我送回去。”我一听火就上来了,对他们大吵大嚷了一气。父亲躺在床上一声没发,第二天再也没提回家的事情。当我将这件事情给一位要好的同事讲时,同时也劝我说啥也别吵父母,因为父母就是那个样子,我越吵他们反而越不知所措。那件事情过后,我的内心也很愧疚,想起刚向父母提起让他们来我这里过年时,他们那种高兴的样子,他们满口答应了。我回到家接他们时,老家的父老乡亲早已知道了父母要到我那里过年,一个个夸我孝顺。可是,父母来后我的表现,可以算作孝顺吗?父母是不是也后悔来我这里过年了呢?自此之后,我再不想过多地责怪他们,哪怕他们所做的事情给我带来再多的麻烦。

父亲好酒,在老家时几乎顿顿必喝。他也爱抽烟,每天少不了一盒烟。一来到这里,我就给他买足了烟酒。以为这就是孝顺,想不到父亲感冒后去检查身体,才知道有严重的高血压,医生强烈建议今后再不要喝酒,我也只好狠心不再让父亲喝酒了。母亲只有一个爱好,那就是爱买新衣服,我带着她,从头到脚买了个遍,我想用这种方式作为动不动就吵他们的补偿,也想用这种方式表达我的孝心。可是,我不知道,父母心里真正的需求到底是什么。

说实在话,父母在我这里的那段时间,也是我最累的时间,每天的日子就像过乱了一样。但父母一走,我又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好像生活中少了什么似的。这种感觉是愧疚吗?还是其他?我说不清楚,反正内心里空落落的。我想起母亲在这里时每天为我擀的面条, 想起现在只能吃干巴巴的挂面,才知道他们对于我,其实是一种温暖。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个孝顺的儿子,时不时会给他们寄点钱,给他们买点衣服,过年时还会回家看看他们。但不知道在父母眼里,动辄对他们大声嚷嚷的我,还算不算是个孝顺的儿子。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父母不在身边时那么强烈的想起他们,一旦他们在身边了,又那么莫名地厌烦他们。

我突然想起了已经去世的爷爷奶奶。他们在去世前都不约而同地在病床上躺了几年,那时候的母亲也同样天天在吵闹,我那时候总感觉母亲是不孝的,现在对比对比自己,母亲每天至少会给奶奶端屎端尿,伺候她吃喝拉撒,我呢?健康的父母因为在这里做法有些土,我就如此看不惯,一旦他们躺在病床上,我会有那个耐心去日复一日地伺候他们吗?

一位前同事的妻子看起来很配不上她,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知道前同事为啥会忍受那样的一个妻子。前段时间和他说起了父母在我这里过年的事情,前同事告诉我,他之所以那么珍惜现在的婚姻,就是因为妻子不仅对他好,而且对他的父母也好。他的父亲因为患食道癌在病床上躺了八年,他工作忙碌,都是妻子毫无怨言地伺候着父亲。听了同事的话,我才对他的妻子肃然起敬起来,她的伟大就在于,她能做到我们很多人都做不到的事情。对比对比她,我只能是惭愧。我想,这世界之所以会产生那么多看似不孝顺的儿女,很多情况下并非子女真的对父母不孝,而是他们很难有那个耐心,能够日复一日地对伺候行动不便甚至生病的父母。对于天下做儿女的来说,真正的孝顺应该是耐心,从这个意义上说,耐心比起小心,那真的是要珍贵多了。

那么巧的巧遇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六, 15 10月, 2011

今天上午,本市一个QQ群的一位网友突然和我搭话,第一句话就说:“看到你的名字觉得特别熟悉,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工作关系,如此对我说话的人不在少数,对此话我并不是很在意。想不到他下面一句让我大为惊讶:“你原来在河大吗?你在铁塔文学社待过吗?”听了这句话我知道遇到校友了,口气也客气起来,对方又问我《开封,我把你送入飞的途中》是不是我写的,得到肯定回答后,他自我介绍叫寇洵,在大学时名叫寇卫东。

他说出自己的名字后,我立即就想起了,实际上,虽然大学毕业已将近十年,寇卫东这个名字在我的脑海里从未远去。刚进入大学时我还是一个文学青年,刚报完到就向老乡打听学校有没有文学社,然后就加入了铁塔文学社和羽帆诗社。羽帆诗社在大一新生中搞了一个诗歌大赛,获得一得奖的两个人,就是寇卫东和我。他的诗歌写得那么老到,那么有意境,让人过目难忘,他很快就成了我心中的偶像。但因为不是一个学院,大学四年我一直没能有机会见到他。我只知道我一直记得和牵挂这个名字,不知道的是,我的名字,同样也植入了他的心里,成了他关注的对象,并且在毕业多年后还能一眼认出,并能一口说出我当年写的诗歌的名字。

我再一次被命运中那么神奇的巧合给震住了,并且不得不相信这世界上冥冥之中真的会有一种东西叫缘分。其实,这种缘分,生活中我已经遇到多次了。记得还是刚大学毕业不久,我在学校聊天室里瞎逛,用的是真名字,一位朋友突然来了一句“你敢冒充袁冰洁”,后来才知道,大学几年里,我在报纸上发表的一些小文一直伴随着他,虽然他没有见过我。还有一次,一位大学的师弟寄给我一张校报,里面有篇文章叫《初读袁冰洁》,写文章的人我没能见过,但这没有什么,有些交往不需要见面,只需要心与心的交流就够了。

还是在大学时,我很喜欢一个叫刘会宾的师兄写的诗歌,有股近乎寻常的热爱,但一直没有勇气认识他。当得知他本科毕业后,我非常后悔。想不到的是,在学校一个校园记者聚会的场合,被请过来给我们讲课的,就是刘会宾。当我怯懦地走上去说出喜欢他的诗歌时,想不到他那么豁达地说:“原来你就是冰洁啊,我一直以为是个女孩子呢。”原来,当我们在关注一个人时,说不定这个人也一样在关注我们。

想起一位离过婚的朋友向我讲过的他的故事。他高中时一直暗恋的一个女孩,整整三年都不敢向人家表白。高中毕业后他们失去了联系,后来他参加了工作,渐渐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后来他结婚,生子,然后又离婚。一次到郑州出差,那么巧合地碰上了她,同样离了婚的她一个人在郑州打拼。说起曾经的往事,彼此嘘唏不已。他结结巴巴地说出了高中时一直想说的话,多年后的相遇,他一是不想失去这个机会,二是觉得她已离婚,现在说这话也不晚。想不到她微微一笑没有回答,然后那么自然地岔开了话题。后来他再给他联系,她一直刻意回避这个话题,后来他们就慢慢淡了,再后来再次失去了联系。命运中有些巧合,并不会是一生的缘分。

这样一个下午,我将自己交给时间,什么都不关心,那么投入地看寇卫东的博客,看他那么老练的文字,看他一如当年一样深沉而有意境的诗歌,内心感受他对人生的无限诗意。而今,他在河南日报上班,兼任一家国家级文学刊物的编辑。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坚持自己的爱好,写文章,写诗歌,老家里那些山山水水,美女,傻子,槐树,石磨,老人,都化成了那么美丽的文字。他已经是河南省乃至中国较有名气的作家和诗人,真的,现在的作家和诗人远不如以前那么吃香,但是,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一种人性的坚持,一种梦想的坚持。当年,还是文学青年的我,以他为偶像,今天,我早已不再写诗,早已被文学抛弃,可他依然是我的偶像。

辛弃疾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席慕容说:“我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说:“前世一千次的回眸才换来今世的擦肩而过”,张爱玲说:“ 于千万人之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好说,唯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今天,和大学里从未谋过面的校友寇卫东在QQ群里的偶然相遇,我想到了这些经典了句子,这么巧的巧遇,用他们来形容,也许并不为过。

离家的孩子

Posted by 袁冰洁 on 星期四, 6 10月, 2011

女儿一天天长大,会说的话越来越多。因为从小一直由河南农村的她姥姥照看,女儿也说一口地道的河南话。我一直觉得这种口音有些土,就纠正她说一些普通话。妻子却挖苦我:“你自己都说一口很土气的老家话,能教出多洋气的口音了。”一句话将我说的哑口无言,诚然,我自己确实操的是老家话,非要拿很蹩脚的普通话来教女儿,确确实实有些说不过去。

因为普通话说得不好或者不会说普通话而被嘲笑的事情,我自己遇到过多次。大学时和一帮刚认识不久的同学在一起吃饭,当时天气很冷,我随口来了一句,手都冻僵了。可这个“僵”我却念成了四声,同学们听了好久才明白,然后就哈哈大笑起来。还有一次逛街回来,宿舍同学问我干啥去了,我说去买点东西,却由于将“东”读成了“等”,宿舍人硬是不明白我说的啥。大四那年考普通话,一个宿舍八个人,就我一个没过去,这又成了同学们的笑柄。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我才想让女儿从小就说普通话。我这辈子,乡音是改不过来了,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怎么努力,我都戒不掉家乡话。大学时努力说普通话,后来还是说成四不像,参加后开始学说濮阳话,总想让自己真正融入这个城市,可除了个子字眼比较有味外,更多的话音,还是让人一定就判断出我不是濮阳人。后来还是一位朋友的话让我有些释然,他说咱不会说普通话没啥,如果说话让人听不出来你来自何方,并不一定就是好事情。其实,有时候,无论走遍天涯海角,只要我们还是老家的口音,那个离家的孩子,心就一定会在故乡的身边。

朋友的话一语惊醒梦中人,原来我这么多年一直想改都改不掉故乡口音,原因就在于内心一直在故乡啊。我想起了小时候,当小伙伴们在一起谈论长大后要离开故乡,离开那个让他们受够了的穷山沟时,我一直都是持反驳态度的,那时候我还斩钉截铁地表示自己将来不会离开家乡,也不会进城,就在故乡的村庄发展。可惜的是,当我渐渐长大,那些年少时的诺言,不知何时化成过眼云烟,我和小伙伴们一样,都是在竭尽全力想跳出那个村庄。那里太穷了,那里的人太土了,那里的山山水水,已经容纳不了我们年少的情况。

有人说,二十岁以后你会明白,故乡和异乡没什么两样。当有一天我们终于走出故乡,走出那个做梦都想离开的地方,我们那么坚定地认为,“但是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是呀,外面的世界如此美丽,那么多五彩斑斓的诱惑,有谁愿意归去呢?可是,三十岁以后,我们又变了,我们开始重新想起年少时的诺言,开始回望生我养我的村庄,开始寻找来时的地方。我发现,无论走多久多远,无论我们是否在远方成家立业,对于故乡,我永远都是那个离家的孩子。

三十岁以后,我再不为自己一口的家乡土话而自卑。在这个日益让我有归属感的城市,哪怕我的口音和人交流起来有一定困难,我都不再刻意去学习普通话,不再刻意妄想用口音去融入。家乡话没有什么不好,他至少表明,这个离家的孩子,即使走得已经很久很久,很远很远,他一样没有忘记回家的路。